大西北網(wǎng)4月24日訊,利用擔(dān)任村委會主任的職務(wù)之便,平?jīng)鍪腥A亭縣村官曹某,虛報2.0405畝土地,騙取4.9萬余元征地補償款。4月22日,華亭縣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4年。
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guān)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曹某虛報征地畝數(shù)、套取國家財物的事實并立案偵查。2013年11月30日曹某因涉嫌貪污被華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依法逮捕,2014年1月3日被華亭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qū)彛?月9日被華亭縣法院重新取保候?qū)彛?014年3月,華亭縣檢察院決定依法逮捕。案發(fā)后,曹某全額退繳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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