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控煙實施第一天 “煙霧”彌漫依然

時間:2014-01-02 11:35來源:蘭州晨報 作者:趙匯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1月2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2014年1月1日,是《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天,這部被譽為“中國西部最嚴格的控煙立法”執(zhí)行情況究竟如何?帶著問題記者走訪了部分禁煙、限煙場所,卻發(fā)現(xiàn)“控煙令”在餐館、網吧等場所的執(zhí)行情況仍顯尷尬。
  
  由于《條例實施細則》尚未跟進出臺,缺少具體的懲罰辦法,無法對違反者進行行之有效的責罰,控煙執(zhí)法面臨非常大的執(zhí)法難題。
  
  記者走訪:場所執(zhí)行情況參差不齊
  
  現(xiàn)場一:醫(yī)院執(zhí)行效果好

  
  1月1日10時,記者來到位于西關的蘭大二院,院內無論是辦公區(qū)還是診療區(qū)域,顯著位置都貼有“禁止吸煙”的標識。
  
  在住院部樓下的吸煙區(qū),三三兩兩圍聚著一些煙民“過煙癮”。“幾年來,我們一直勸導煙民前往室外吸煙,一開始大家很抵觸,現(xiàn)在已經有了效果。”一位保潔人員告訴記者。
  
  現(xiàn)場二:酒店執(zhí)行差強人意
  

  1月1日11時,在南關的某酒店,記者發(fā)現(xiàn)這里將大廳列為禁煙區(qū),甚至沒有擺放煙灰缸。但進入包廂,顧客們毫不顧忌“無煙”的標識,包廂內大都煙霧繚繞。當記者在某間包廂坐定后向服務員要煙灰缸時,服務員迅速送了過來。
  
  在小型餐館,“控煙令”的執(zhí)行情況更不容樂觀。在皋蘭路的一家炒菜館的墻面上張貼有“禁止吸煙”的標識,但不少顧客對此視而不見。一名帶孩子出來吃飯的男士,當著孩子的面點燃煙卷,吞云吐霧。當記者提醒這名顧客這里不允許抽煙時,他有點不情愿地欠身掐滅了煙頭。
  
  現(xiàn)場三:候車大廳基本杜絕“煙霧”
  
  1月1日13時,在蘭州火車站售票廳入口處、候車廳入口處等多個顯眼位置都擺放了禁煙標識。督導員說,看到在非吸煙區(qū)吸煙的旅客“一定會加以勸阻”。
  
  記者看到,不少正吸著煙的旅客即將進入售票廳和候車廳時大都自覺把煙丟進垃圾桶。
  
  現(xiàn)場四:網吧、KTV煙霧彌漫
  
  1月1日14時,記者來到了位于甘南路的一家網吧。與“控煙令”下發(fā)前的情況相同,這里仍是禁煙的重災區(qū)。記者在該網吧轉了一圈,發(fā)現(xiàn)有不少年輕人邊打游戲邊吸煙,鼠標邊擺放的煙缸里幾乎都有煙頭,整個房間烏煙瘴氣。
  
  相形之下,情況最糟的要數KTV。靜寧路一家KTV的經營者直言,由于KTV都是包房形式,包房的客人中既有吸煙的也有不吸煙的,如果要劃定吸煙區(qū)在操作上既不現(xiàn)實也有難度,全面禁煙更加不可能。

市民呼吁:盡快出臺實施細則

  街頭調查:近6成市民不了解條例

  當天,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了15名市民,他們當中只有6人表示之前聽聞過此條例,知道控煙時刻,其他人均表示未聽說或對條例的具體內容不了解。

  一名女士說:“前幾天在報上看過這個條例,但不太清楚內容。”一名在KTV消費的顧客聽完記者對控煙條例的解釋,得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受到最高200元的罰款時,表示以后會盡量克制,不在公共場合吸煙。

  一名在校的大學生則告訴記者,宿舍不少室友都是煙民,自己也曾向他們做過“斗爭”。有的同學會把煙掐滅,有的則露出不屑的神情,認為自己抽煙不關別人的事。他說,如今控煙條例開始實施,自己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對吸煙者說“不”了。

  場所經營者:對條例執(zhí)行不樂觀

  說起控煙的實際操作,不少控煙場所的工作人員表示無奈。一名川菜館的老板反問記者:“聽說餐館要設立專門吸煙區(qū)。可我這么小的門面到哪去設吸煙區(qū)?再說了,我們也不好勸客人不抽煙。人家是來消費的,我不讓人家抽煙,還想不想做生意了?”

  “公共場所控煙我舉雙手贊成。”某網吧經理告訴記者,網吧現(xiàn)在有3個網管,原來網管上班的時候不時地轉悠,看到吸煙的人就會勸阻。但是客人不理會,我們就不好再說了。我們又沒有執(zhí)法權,不能去罰錢。畢竟我們要靠客人來生存。”

  場所經營者集中反映的問題是,條例規(guī)定市政府所屬部門、執(zhí)法機構、中省直單位和企業(yè)十多個部門具有禁煙執(zhí)法權,但大家仍搞不清誰管誰罰。一名網吧業(yè)主就對記者發(fā)出了這樣的疑問:“你說要罰款,我這里該由誰來罰,文化局?消防還是公安?退一步講,就算讓我罰顧客,顧客能認嗎?”

  12320熱線:首日未接到一個舉報電話

  條例中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在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的非吸煙室或者非劃定吸煙區(qū)的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對不履行管理職責的,可以舉報和投訴。此前,蘭州市表示將利用成熟的12320衛(wèi)生熱線電話系統(tǒng),整合控煙監(jiān)督咨詢和舉報投訴電話,建立熱線工作制度與反饋制度。發(fā)現(xiàn)吸煙的,可以撥打這一電話進行處理。那么一旦受理投訴他們都會怎么處理呢?

  1月1日17時許,記者撥通了這一熱線,接線人員反饋的情況是當天截至17時許熱線未接到一個舉報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接線流程,12320會將接入的舉報電話記錄后交由蘭州市控煙辦進行分流處理。她表示,由于條例以場所管理者和所有者為管理重點,不注重對吸煙者個人抓“現(xiàn)行”予以處罰,因此要舉報某家餐廳未設立吸煙室,任由顧客隨意吞云吐霧時,就需要舉報者留下吸煙者在此處吸煙的圖像、影像證據(當中必須有餐廳的明顯標識)。在此前提下,執(zhí)法人員將會對場所經營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隨后的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可能是由于休假的原因,當天蘭州市并未組織專人就控煙條例進行有組織的現(xiàn)場宣講。

  控煙辦回應:盡快出臺條例細則

  金城宣告“控煙”首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圍繞這部被譽為“中國西部最嚴格的控煙立法”,存在的爭論著實不少。這不禁讓人回顧起這一條例自起草之日起,就一路跌跌撞撞:2009年,蘭州市政府與中國疾控中心簽訂《蘭州市關于履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無煙環(huán)境促進項目”要求的承諾書》,蘭州市成為七個項目城市之一。此后的3年中,條例從報送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歷經一審、二審,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省人大第十二屆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主任會議建議會議不表決,由蘭州市人大常委會進一步修改完善;直至2013年7月26日甘肅省第十二次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查批準《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通過。

  即便《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成為國內七個項目城市中繼哈爾濱、天津之后的第三部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精神的控煙地方性法規(guī)后,相應的配套細則仍是千呼萬喚不出來。此前,蘭州市原本定于2013年12月24日發(fā)布的《控煙條例實施細則》因故取消。

  1月1日,記者再次聯(lián)系蘭州市控煙辦詢問細則出臺的時間表。有關人員表示,形同虛設的法規(guī)條例,不僅起不到控煙的效果,還有可能影響法律的嚴肅性。對于前期擬定出臺的細則,有人提出“線條仍顯過粗,缺乏可操作性。”目前細則正在抓緊修改完善過程中,希望真正出臺的內容能夠保證法律的嚴肅性,避免使“控煙”成為“無力的枷鎖”。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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