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流浪精神病女子并為其介紹三個對象收受介紹費2.1萬元
大西北網(wǎng)訊 外地流浪的精神病婦女乞討來到慶陽環(huán)縣張某家,張某不僅熱心收留還為這名女子介紹了三個對象收了2.1萬元介紹費。昨日記者從環(huán)縣人民法院獲悉,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為構成拐賣婦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命運多舛 精神病女子被拐三次
2013年5月,慶陽環(huán)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拐賣婦女案。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11月,外地精神病女患者何某一路乞討留落到甘肅環(huán)縣,在張某家乞討時被張某收留??墒菑埬呈樟艉文车哪康牟⒉粏渭?,當月17日張某便將何某介紹給外鄉(xiāng)的農(nóng)民王某。王某帶回何某生活一周之后,發(fā)現(xiàn)何某精神不正常又將人交給了張某。對此,張某還向王某的母親索要2000元介紹費,被王某的母親拒絕。 一次不成,張某又將何某介紹給鄰近鄉(xiāng)村的大齡男子李某,對此李某支付了1800元介紹費??墒抢钅澈秃文成钊齻€月之后亦發(fā)現(xiàn)何某精神有問題,所以又將何某退回到張某家。兩次介紹對象失敗,張某還不死心,2012年4月,張某又將何某介紹給另一個大齡男子周某,并收取了周某1.95萬元介紹費,至此直到案發(fā)何某都和周某在一起生活。
推責狡辯 嫌犯竟稱為女子著想
法庭上被告人張某對檢察機關指控不認可。對此張某辯解認為,當初收留何某也為看何某可憐,后來為何某介紹對象也是希望何某有安定生活。至于收取介紹費,也是對方自愿的行為,而且想何某身世可憐,如果被對方不要走投無路,這些錢還可以用于接濟何某。對于張某的辯解,環(huán)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應當依法懲處。其辯解只是給何某介紹對象,并沒有出賣被害人何某與事實不符。何某作為精神病患者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張某強調(diào)的自愿亦無法成立。昨日記者從環(huán)縣人民法院獲悉,被告人張某因構成拐賣婦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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