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專利信托是阿爾卡特朗訊(以下簡稱“阿朗”)旗下部門,該機構指控蘋果和LG在2010年12月侵犯了其三項有關視頻技術的專利權。這項訴訟的目標包括iPhone、iPad和iPod Touch等便攜式iOS設備,以及Macbook和iMac等電腦產品,也就是任何使用蘋果QuickTime視頻技術的產品。就LG而言,這家公司的9款手機被控侵犯了多媒體專利信托的兩項專利,分別與內置視頻軟件和一種高通芯片的使用有關。
阿朗在2007年曾成功起訴微軟,通過陪審團裁決獲賠15億美元,但這項判決隨后被一名地方法庭法官推翻。隨后,兩家公司達成了一項和解協(xié)議,終止了雙方之間長達近9年的司法戰(zhàn)爭。
跟其他高科技專利紛爭一樣,多媒體專利信托發(fā)起的這樁訴訟案也以索償為重點,希望基于蘋果和LG本來可能在何時就專利費用進行談判的時間,要求其支付版稅和賠償金。據昨天提交的陪審團說明文件顯示,多媒體專利信托要求蘋果支付回溯至2007年3月份的版稅,LG則被要求支付回溯至2009年6月份的版稅。
雖然這樁訴訟案已經進入審理階段,但仍舊值得注意;在很多情況下,專利訴訟在到達法庭以前就已得到和解。但很明顯的是,最近以來的專利訴訟案經常都會交由法庭審理,如蘋果和三星之間正在進行的訴訟案,以及谷歌和甲骨文在今年早些時候展開的訴訟案等。
北加利福尼亞州法庭將在一周以后召開蘋果和三星訴訟案的聽證會,這兩家公司正在設法解決剩余的一些細節(jié),此前一個陪審團作出了支持蘋果的裁決,要求三星向其賠償10.5億美元。自這項判決作出以來,蘋果已提交了一系列三星設備的名單,希望法庭下令禁止其在美國市場上銷售;而三星則正試圖就此案進行重審,稱陪審團存在不當行為。(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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