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記者 謝雅楠 報道)14日19時20分許,天津市北辰區(qū)普東街一煙酒超市內(nèi)發(fā)生劫持人質(zhì)案件,嫌疑人持刀挾持一名3歲女童,并向店員索要兩萬元。15日凌晨,警方成功處置,將嫌疑人抓獲。北京時間記者第一時間趕到案發(fā)現(xiàn)場,得知被劫持女童受傷留下兩處劃傷,其他無大礙。女童母親也是店員,當時在不遠處的庫房內(nèi)做飯。她說,聞訊趕到現(xiàn)場,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人用刀脅迫,脫口而出:“別傷害孩子,你拿我當人質(zhì)!”
15日下午,北京時間記者走進事發(fā)的大發(fā)煙酒批發(fā)店。店內(nèi)是狹長型,收銀臺位于右手邊。
店老板宋先生說,案發(fā)時,他和店里的合伙人李女士都在,而被劫持女童的母親是他的店員。
“他一進屋,拍下100元,說要買16元一盒的黃鶴樓香煙。”宋先生回憶,劫匪是中等身材,進店時帶著口罩。當時,李女士站在收銀臺內(nèi),聞聽對方買煙,轉(zhuǎn)身去拿。就在此時,劫匪一把揪住在店內(nèi)玩耍的女童,用刀抵住孩子的胸口,說:“搶劫!”
宋先生說,事情很突然,3歲的孩子隨即被嚇哭。他趕緊上前勸阻,劫匪挾持著孩子坐在超市的冰柜旁。宋先生和李女士從柜臺里拿出錢,希望對方拿著錢離開,不要傷害孩子,并承諾“我們不報警”。其間,宋先生趁對方不備給妻子發(fā)了條微信,“搶劫,報警”。
孩子的手被劫匪劃傷。
“我當時去做飯了,沒在孩子身邊。”孩子的母親張麗(化名)對北京時間記者說,她和宋先生妻子在離店里不遠的庫房內(nèi)做飯,收到微信時還以為是玩笑。當她趕到店里時,才發(fā)現(xiàn)原來是真的,而且被劫持的是自己的小女兒。
“別傷害孩子,你拿我當人質(zhì)!”面對劫匪,張麗脫口而出,被劫匪拒絕。劫匪提出讓宋先生拿出兩萬,作為贖金,并為他準備一輛車,送他出天津。
宋先生說,沒車。而劫匪激動地說,他已經(jīng)蹲了好幾天,并指著門口的一輛白色轎車說,就是那輛。宋先生緊接著說,鑰匙沒在他手上。
警方迅速趕到現(xiàn)場,劫匪讓宋先生、李女士離開,晚上8點左右,劫匪讓張麗出去把警察趕走。當張麗走出店面后,立即被警察保護起來。
經(jīng)過6個多小時的對峙,警方于凌晨1點15分左右將孩子解救出來了。而張麗、宋先生等人均未看到解救的過程。
張麗說,她至今心有余悸,在剛剛看到孩子被劫持時,她整個人都沒有了力氣,差點癱軟在地。隨后,她在心里安慰自己不能倒下,一直堅持和綁匪溝通。
“明天我要送一面錦旗去給警察同志。”張麗說,如果沒有警察,孩子很有可能擺脫不了這次的危險。“目前孩子的情況很好,也沒有被劫持事件嚇到,謝謝大家的關(guān)心,請大家放心。”張麗說。
據(jù)天津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陸某某系廣西人(男,27歲),因在原籍欠下賭債,來津躲避期間,攜帶刀具伺機作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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