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董世杰)10月6日,在鹿泉城區(qū)七街居住的李某冒著蒙蒙細雨來到石家莊市鹿泉區(qū)公安局政治處,將一封感謝信交到民警手中,信上寫道“感謝獲鹿派出所的民警把我丟失的2000元現(xiàn)金分毫不少的幫我找回來!”
家住鹿泉城區(qū)七街的李某在家開著饅頭作坊,今年9月7日上午,李某準備騎電動三輪車去買爐子,將2000元現(xiàn)金放在電動三輪車上面支撐的木板上,又回到屋內拿東西,走到半路忽然發(fā)現(xiàn)2000元現(xiàn)金不見了。無奈之下,他急急忙忙來到獲鹿派出所報了案。
接警的是該所副所長林玉森,林玉森當即帶領民警劉計學沿著李某行走的路線進行排查。他們在一段監(jiān)控錄像中清晰地看到,現(xiàn)金從李某所騎的電動車上散落在地上,一名中年男子路過此地,將錢撿起來裝進自己的衣兜離開了。
民警把該男子的截圖下載到手機上,讓路人辨認,很快查到此男子是鹿泉城區(qū)七街的居民王小光(化名)。民警劉計學迅速趕到其家中,王小光出門沒在家,一直到晚上也沒見到王小光的蹤影。第二天林玉森和劉計學用電話聯(lián)系上王小光,但王小光卻說自己沒有撿到錢,當下在欒城辦事就把電話掛斷了。
民警準備將下載的圖片打印出來讓更多的人再進行一次辨認。就在此時,王小光來到了派出所。民警打開電腦先是讓王小光看了監(jiān)控視頻,王小光狡辯說:“相貌一樣的人很多,怎么就是我呢?”這句話讓民警明白了王小光想把撿來的錢據(jù)為己有。民警劉計學沒把話直接挑明,而是跟他聊起了天,聊天中把相關的法律以及利害關系說得很透徹,也徹底把王小光私吞的幻想打破,他有些不情愿地把2000元現(xiàn)金交到了民警手中。失主李某看到失而復得的2000元現(xiàn)金激動地當場拿出500元現(xiàn)金感謝民警,被民警婉言謝絕了。
民警提示: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缎谭ā返?70條明文規(guī)定,拾遺拒不交出者,就構成侵占罪,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犯侵占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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