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通山(湖北)9月7日電,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警方今天通報,該縣一家銀行的一名職員以最高每條50元的價格非法出售了800余條儲戶信息,其上線則從包括上述職員在內(nèi)的多名銀行職員手中獲取倒賣儲戶信息達1400余條,非法獲利近20萬元。
今年8月初,通山縣警方接到一起上級交辦的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移交的線索只有一個QQ號。民警通過縝密偵查,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浮出水面。
陳程(化名)原本是通山縣一家銀行的正式員工,工資待遇還不錯,這樣一份安穩(wěn)又體面的工作令很多人羨慕。然而,陳程并不滿足,上班一年多,他一直羨慕同學(xué)有私家車。
今年1月初,在湖北省孝感市一家銀行上班的同學(xué)張某打來電話,讓陳程利用工作便利,給他提供一些儲戶的銀行信息,并以每條信息50元作為報酬。銀行雖有明文規(guī)定,嚴禁對外泄露儲戶信息,但控制不住內(nèi)心貪婪的陳程決定鋌而走險,兩人之間的“交易”就此開始。
陳程起初偷偷用手機拍照獲取儲戶信息,之后擔(dān)心被發(fā)現(xiàn),他就用手抄錄每一條儲戶信息,然后通過QQ發(fā)給張某,張某則通過支付寶付款。直到8月11日,當(dāng)民警突然出現(xiàn)在銀行的一剎那,陳程才知東窗事發(fā)。
民警查明,陳程利用工作便利,將查詢到的儲戶個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賬戶余額、手機號)以每條20元至5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張某。警方初步統(tǒng)計,陳程共非法售賣信息800余條,非法獲利4萬余元。
警方還查明,陳程上線、嫌疑人張某則以50元一條從多家銀行職員買到儲戶信息,再以每條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價格轉(zhuǎn)賣,1400多條儲戶信息被他出售,非法獲利近20萬元。
辦案民警介紹,電信詐騙層出不窮,泄露個人信息往往是詐騙犯罪的源頭。這些儲戶信息被出售后,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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