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政益給燕子出示的銀行短信,暗示自己有200多萬銀行存款。
還記得長沙縣那個“同時交往17個女友”的袁政益嗎?
2015年3月24日晚,因駕車發(fā)生交通意外,袁政益顱內(nèi)出血當場昏迷,結(jié)果探望女友來了17個,一時成為“名人”。同年5月11日,警方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將袁政益刑事拘留。
不過,一名20多歲的女子燕子(化名)近日在網(wǎng)上舉報,稱袁政益很快就被釋放,仍“繼續(xù)行騙”,自己“被騙了兩萬元”,對方還同時交往了多個“女友”。
8月30日中午,瀟湘晨報記者聯(lián)系上燕子。她說,希望上當受騙的姐妹能和她繼續(xù)聯(lián)系,再組“婦仇聯(lián)盟”,將其繩之以法。
他說是認真的,準備扯結(jié)婚證
一頭披肩長發(fā),瓜子臉的燕子也是長沙縣人,不過,她說一開始自己并不知道袁政益就是名聲在外的“花心男”。
今年四五月,由于家里人催婚,她在朋友圈發(fā)了自己的交友信息。很快,一名自稱叫“袁家豪”的男子加了她的微信。
“剛開始看了對方的照片,覺得長相還可以,就和他聊了幾句。”燕子拿出一張手機拍攝的“袁家豪”的照片,五官端正,國字臉。
認識了一個多月,雙方互有好感。后來,“袁家豪”將自己的身份證給燕子看,上面顯示他真名叫袁政益,1983年出生。
在燕子眼里,袁政益看起來很像一個“有錢有身份”的人,每天抽的是“和天下”煙,交往的朋友也“都是有錢的”。
今年6月,袁政益帶燕子到長沙縣父母家,房子有三百平方米,獨門獨戶,很氣派。就在8月29日,他還帶燕子見了一個朋友,開著路虎,住在長沙縣,房子也有兩三百平方米。
袁政益還將自己的建設(shè)銀行卡給燕子看,銀行卡尾數(shù)是0530,其中一條“95533”發(fā)的短信息顯示卡里剛消費1000元,還剩211萬元之多!
“他說自己200多萬元都投向了一個地方,對方還有五六十萬元沒有給他。另外,他還說自己在星沙物流園有94萬元股份。”燕子說,從袁政益的舉動,她覺得可以托付終身,“袁政益也說自己是認真的,我還準備8月15日和他扯結(jié)婚證”。
同時周旋諸多“姊妹”
袁政益也向燕子“坦白”過。“他說以前一共談過41個女朋友。”而燕子認為,對方符合她的擇偶要求,“誰沒有談過戀愛,我就喜歡這樣玩膩了,然后開始收心的男的”。
“他說他不用上班,以前很有錢,現(xiàn)在落魄了,就因為一次車禍。”燕子說,“他說他的事情鬧得很大,全國人都知道”。
這個時候的燕子,似乎仍不知道那次“車禍”就是讓袁政益“全國聞名”的車禍。
一次,袁政益說有項目“要活動活動”,說是要打紅包,而自己不好意思再向家里要錢。見男朋友有需要,燕子毫不猶豫取出私房錢給他。
“一共給了三萬元,都沒有借條,后來我找借口拿了一萬元回來。”燕子說。
今年七夕,她本來要帶袁政益回家見父母,將雙方的大事定了,但袁政益一直以各種借口推脫。這讓燕子覺得,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
平時,袁政益兩臺手機不離身,上廁所也帶著。無意中,燕子看到了袁政益的微信,發(fā)現(xiàn)里面有很多“粉絲”,一個年紀比他大11歲的女子和他“交流密切”,“親密”聊天記錄里還有多位不同網(wǎng)名的女子。
7月份,她在網(wǎng)上一搜,竟然發(fā)現(xiàn)袁政益和之前臭名遠揚的“花心男”的照片一模一樣。
早在去年5月11日,袁政益就已被刑拘。她不明白,為何當初涉嫌詐騙的袁政益這么快就被放出來了。
幾個關(guān)鍵詞回顧“袁政益案”
“婦仇聯(lián)盟”
2015年3月,因駕車發(fā)生交通意外,袁政益住院。結(jié)果來了17個女友探望,最大40歲,最小21歲。在真相大白之后,她們建了一個微信群叫“婦仇聯(lián)盟”,決心討個公道。當事人之一透露,“外面還有不愿意跟我們一起站出來討說法的,無法確定的還有30個以上”。在袁政益被刑拘后,“婦仇聯(lián)盟”悄然改名“天使”。
“省領(lǐng)導”
袁政益的女友們發(fā)現(xiàn),在袁政益的三部手機通訊錄中,那些“省領(lǐng)導”“項目部”“工程部”“財務(wù)部”等名字,只是眾多女友的代號而已。
“袁政益”回應(yīng)“如果她覺得受騙可報警”
當記者聯(lián)系“袁政益”時,一開始他否認自己是袁政益本人。當記者說明來意,他說,如果這些女子覺得上當受騙,可以撥打110報警。
“我也有朋友在報社。”他不慌不忙地說,“你們確實找錯了人”。
追蹤“袁政益案程序沒到法院”
記者隨即咨詢了星沙派出所之前偵辦袁政益一案的民警肖警官,肖警官說,袁政益一案公安立案后,由檢察院公訴科向法院提起公訴。“袁政益銀行卡里不可能有200多萬元現(xiàn)金,另外,這些女子上當受騙也和自身有一定關(guān)系”。
長沙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當初袁政益的案子并沒有走程序到法院。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wù)所馬君律師之前曾為被騙女子提供過法律幫助,他表示,當時因為被騙女子自身保護意識較為薄弱,并未有效地保留被騙的證據(jù),同時被騙的錢并非全部通過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轉(zhuǎn)給對方,以至于證據(jù)收集很困難,為自己維權(quán)帶來一定難度。若出現(xiàn)被騙的情況,銀行流水、轉(zhuǎn)賬記錄、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均可作為證據(jù)來進行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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