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經(jīng)過去了三天,江山法院交通法庭張法官回想起那一幕,仍然有些腦袋放空。
當了這么多年的法官,見慣了各種各樣的案子和原被告人,他從沒想到過,居然還能見到在法庭上公然脫褲子的人。
這真是應了一個網(wǎng)絡(luò)熱詞:活久見!
7月11日上午,衢州江山法院交通巡回審判庭開庭審理原告毛某土與被告毛某生、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案情并不算復雜:
去年9月21日早上7點左右,毛某土駕駛?cè)嗠妱榆嚕缮嫌噫?zhèn)上余村往后莊村方向行駛,在通過雙江線上余鎮(zhèn)后莊村路口時,與毛某生駕駛的普通摩托車相撞,雙方均有受傷,車輛受損。
毛某土被送往醫(yī)院治療,共花費醫(yī)療費7萬元。經(jīng)交警認定,雙方對本次事故負同等責任。
之后,毛某土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毛某生和某保險公司賠償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2余萬元。
案件審到一半,被告人毛某生突然起身離開被告席。法官見狀,對他進行了口頭勸阻,請他注意法庭秩序,回到座位上。
誰也沒想到,毛某生竟走到法庭中間位置,直接脫下褲子,并聲稱要上廁所。
情急之下,法官立即宣布休庭,并及時制止毛某生繼續(xù)做出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鑒于毛某生的行為已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法庭依法對他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在收到罰款決定書后,毛某生自稱因不懂法而被處罰十分后悔。
江山法院交通法庭張法官表示,在庭審過程中,訴訟參與人及其他人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如有訴求要理性表達,嚴禁任何破壞庭審秩序的行為。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guī)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guī)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qū)徟腥藛T,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