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運輸毒品罪,判處朱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聽到判決結果,朱某平靜地說不上訴,而前來旁聽的朱某的母親癱坐在地,大聲哭泣。
接貨牛奶箱內藏2公斤冰毒
朱某小學文化程度,案發(fā)前和父親在北京一工地打工。去年11月22日,他攜帶冰毒1996.25克(經鑒定含量為63.9%),乘坐長途汽車從廣東出發(fā)到達山東,又倒火車前往北京。后于當月24日5時許,在北京火車站出站口外被民警抓獲。
“我本人不吸毒,幫老萬帶毒品就是為了5000元酬勞。”朱某說,他通過朋友結識了老萬。去年11月19日,老萬打電話讓他去廣州并打給其2000元路費,但沒說明去做什么。次日,他坐飛機到了廣州。當晚按老萬的吩咐,用撿來的身份證登記入住某酒店。
次 日,萬某帶朱某去銀行取了幾萬元,下午兩人又去了一個鎮(zhèn)子。到達后,老萬跟毒品賣家坐摩托車離開,朱某則到車站等待。老萬返回時手里多了一個牛奶箱子。朱 某說,兩人一起吃了晚飯,之后去買了一個拉桿箱,老萬還給了他2600元路費。“他讓我?guī)|西回北京,先把箱子放我家,之后他到北京找我拿。”
運毒汽車倒火車北京出站被抓
事發(fā)當天早上8點,朱某搭乘老萬指定的一輛長途汽車。他說,路上雖然沒有打開過拉桿箱,但清楚里面有毒品。“因為我知道他是做毒品買賣的。我上車后,老萬說東西在箱子里,我就認為是毒品。”
汽車到達山東臨沂后,朱某接到老萬的電話,讓他打車去山東平邑火車站。到火車站后,老萬又讓他去嘉祥。“我從嘉祥坐火車回北京,剛出站就被抓了。”
對于老萬如此安排“繞道”進京,朱某說:“我想箱子里可能有不好的東西。當時為了一時的利益,也沒多想。”
朱某承認,他去年10月底幫老萬帶過毒品,也是裝在一包食品里。當時老萬讓朱某將毒品扔到小區(qū)的綠化帶里,稱會有人去撿,事后給了朱某3000元。
宣判運輸毒品罪判死緩
在此前庭審時,朱某認罪,并當庭懺悔自己一時貪念給社會造成了危害,愿承擔法律責任。
今日上午9點半,法官宣讀了判決書,法院認為朱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依法應予懲處。朱某所犯罪行特別嚴重,鑒于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等情節(jié),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zhí)行。
“以運輸毒品罪,判處朱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聽到此判決,朱某表情平靜,當庭表示不上訴,但旁聽席上朱某的家人哭成一片。
朱某被帶走時,扭頭看向坐在旁聽席哭泣的家人。走出法庭,朱某的母親癱坐在地上,大聲哭泣。朱某的叔叔稱,他們一大家子都在北京打工,不知道他接觸毒品。
文/記者洪雪
(責任編輯:鑫報)